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诊疗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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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 杭州) 一、定义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obstructive sleep apnea-hypopnea syndrome, OSAHS)是指睡时上气道塌陷阻塞引起的呼吸暂停和通气不足、伴有打鼾、睡眠结构紊乱、频繁发生血氧饱和度下降、白天嗜睡等病征。 呼吸暂停是指睡眠过程中口鼻气流停止≥10s. 低通气(通气不足)是指睡眠过程中呼吸气流强度较基础水平降低50%。以上,并伴血氧饱和度(SaO)3%或伴有觉醒。 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通气不足)指数(apnea-hypopnea index, AHI)是指平均每小时睡眠中呼吸暂停和低通气(通气不足)的次数。 阻塞性呼吸暂停是指呼吸暂停时口鼻无气流通过,而胸腹呼吸运动存在。 二、诊断 1、诊断依据: (1) 症状:患者通常有白天嗜睡、睡眠时严重打鼾和反复的呼吸暂停现象。 (2) 体征:检查有上气道狭窄因素。 (3)多导睡眠监测(polysomnography,PSG)检查每夜7h睡眠过程中呼吸暂停及低通气反复发作30次以上,或睡眠呼吸暂停和低通气指数≥5。呼吸暂停以堵塞性为主。 (4) 影像学检查:显示上气道结构异常。 (5)鉴别诊断: OSAHS需与下列疾病鉴别: 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甲状腺功能低下、肢端肥大症、发作性睡病、喉痉挛、声带麻痹、癫痫、神经肌肉疾病等。 2、 OSAHS分度 分度 AHI 轻度 5~20 中度 21~40 重度 >40 附:低氧血症分度 分度 最低Sa0(%) 轻度 >85 中度 65~84 重度 <65 注:以AHI为标准对OSAHS分度,注明低氧血症情况。例如:AHI=25,最低SaO(%)=88,则报告为“中度OSHAS合并轻度低氧血症” 2、 阻塞部位分型: I型:狭窄部位在鼻咽以上(鼻咽、鼻腔) II型:狭窄部位在口咽部(和扁桃体水平) III型:狭窄部位在下咽部(舌根,会厌水平) IV型:以上部位均有狭窄或有两个以上部位狭窄 三、手术治疗基本原则 1、对OSAHS强调综合治疗 2、 解除上气道存在的结构性狭窄因素: 3、根据阻塞部位制订手术方案,对多平面狭窄的患者可行分期手术; 4、建议对重度患者术前行正压通气治疗1~2周或气管切开术; 5、手术中应保留基本结构、维持和重建功能; 6、无手术禁忌证。 四、疗效评定依据 1、随访时间:近期:6个月 远期:1年以上 2、疗效评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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