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听力损失程度的评估
    同成人一样,为儿童选配助听器首先得知道其听力损失的程度和性质,可根据儿童的年龄和认知成熟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测听方法,评估儿童的听力损失。
    (一)新生儿、婴儿不合作的幼儿和有认知困难的儿童 
    这些儿童不能测出可靠的行为测听阈值,客观检查阈值是惟一的选择,目的在于尽快选配助听器,发展适当的言语和语言能力。这些客观检查阈值将用于评估测听阈值,以指导助听器的选配。
脑干诱发电位测试已广泛应用于临床,作为新生儿及不合作小儿客观听功能测试。以短潜伏期听性脑干反应(ABR)最为普遍。这种测试应用于表面电极,对受试者完全无创、记录方便、且可在睡眠麻醉下进行。因此,适用于自新生儿至各不同年龄的婴幼儿。使用ABR时,需要具有频率特性的气骨导测试反应阈。因为ABR反应阈作为客观听敏度的判断指标,短声刺激的结果不能代表真正的听力试验,短声的能量集中在2kHz~4kHz,不能提供其他听觉状态。但波V反应阈与2kHz~4kHz行为听阈有密切相关性,安静睡眠状态下,正常听力儿ABR反应阈可低至20dB nHL另外,由于大多数聋儿存在残余听力,特别是中、低频区,故对ABR未能引出反应者应进一步推荐行40Hz相关电位(AERP)测试。
    在获得ABR数据时还要考虑耳声发射(OAE)测试,例如一些儿童有正常的外毛细胞功能,但ABR值很差,他们的OAE测试很正常,对这些儿童的处理方法则完全不同。一般来说,ABR测试显示听力损失超过中度儿童,不会有正常的OAE。若OAE正常,而ABR显示重度听力损失,则应考虑是否存在听觉神经性病或测试错误的可能。
    同时也要求有声阻抗、镫骨肌反射的检查结果,了解儿童的中耳功能状况,以对儿童的听力损失进行综合的评估,从而指导助听器的选配。
    根据估计阈值选配助听器后,还必须密切地对儿童进行随访。应考虑到儿童的成长因素。婴儿的ABR波形过一段时间后会发生变化,将会影响阈值的鉴别。所以,过一段时间后一定要重复测试。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当他们长大得到更多信息时,就必须更新助听器内的设置。
    (二)6月~2岁的幼儿
    随着小儿月龄的增长,声定位能力逐渐发育成熟,可采用视觉强化测听(VRA)法进行听阈测定。VRA适用于6月~2岁的幼儿,但若小儿不配合,也可采用ABR测试。
    (三)3~5岁的幼儿
    3岁以上小儿的行为测听有可能使其每次听到声音时作简单的动作反应,即小儿主动参加试验,可得出双耳较精确的阈值。因此3~5岁的幼儿可采用条件游戏测听(CPA)法测得听阈。
    (四)学龄儿童
    5~6岁的儿童进行听力测试和评估时,可以与听力专家至少配合半小时。这样他们通常能够做行为测听,可采用标准测听方法,而不需采用强化测听法。
    最后,在评估听力损失时还需注意两个问题,首先是频率特性问题,由于儿童没有耐心配合做长时间的检查,可先估计每耳语言频率的听阈,如一个低频(500Hz)和一个高频(2kHz)。虽然许多婴儿为对称性听力损失,但也有例外。其次是由于儿童的耳道容积比较小,对于同样的测听设备,儿童耳内的声压级比成人的大。因此,随着儿童耳道的成长,其听阈也会有所改变。这可有两种解决方法,一种是用dB SHL表示听阈,另一种是用等效成人听阈表示。等效成人听阈是指成人在鼓膜处与儿童有同样声压级时的听力级。
    获得可靠的听力数据是为聋儿选配合适助听器的基础,我们至少应获得每一耳的低频和高频听阈才可以进行验配,而且目前鉴别性听力诊断手段已日趋完善,临床上也简便易行,可以帮助获得听力损失的性质,从而指导验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