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稞酒与藏族酒文化 |
当然,由于佛教戒酒,藏族在向神佛教敬献和祭祀时是不能用酒的,而是以净水代替。这与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习惯以酒作祭祀品是不同的。 应当特别说明,喇嘛教僧人实际上也并不都是戒酒的。在一些宗教书籍内,反而对饮酒的事津津乐道,承认酒对修行者有所脾益。如著名的《米拉日巴传》中写道:米拉日巴的师父、喇嘛教噶举派(白教)的祖师玛尔巴不仅自己爱饮酒,还叫米拉一起喝。后来米拉在深山苦修,节制饮食,却一直不能“摄界归脉”。一天吃了妹妹送来的酒和未婚妻送的美味食物后,功夫陡然大进。打开师父所赐的秘卷一看,才知道修行到一定程度后,“要全靠好饮食”“多少喝一点酒”,才能把全身脉结打开,生出乐、明、无分别的境界,到达“涅槃”。米拉由此领悟到修习最上乘的密宗,要“以妙欲为道”的奥义,终成正果。 由上述可知,喇嘛教最上乘的密宗是允许饮适量的酒的。酒对修上乘密宗的僧人是一种“方便”(即手段)。事实上许多密宗大师都是饮酒的。著名的喇嘛教宁玛派(红教)祖师莲花生就是个极爱饮酒的僧人,传说他曾在一个酒店连饮了七天七夜。 不仅以密宗为主的宁玛、噶举等派饮酒,就连以“戒律精严”“着称的喇嘛教格鲁派(黄教),亦有僧人饮酒的”。如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便是“耽于酒色”的。但虔诚的宗教徒们并不因此而减少对他的尊崇。就是创立格鲁派的宗喀巴,也“认识到最好是强调饮酒和吃肉的象征意义。因为,否认它们的价值只会使自己在追求的范围内达到有限的目的。”⒀因为藏族的主食品是肉和粮、乳。在广大的牧区更以肉、乳为粮,故生活在这一环境中的喇嘛教,虽然反对杀生,都不得不吃肉,否则即难以生存。这种情况极好地说明佛教的社会适应性。在某种情况下,它不得不迁就于所处的环境,即使社会使其与某些戒律相悖。一位著名的格鲁派僧人,曾任塔尔寺住持,并且是十四世达赖的哥哥的土登美诺布活佛对此有一精彩的阐释:“吃肉本身并不是坏事。要说坏的话,就坏在你心里的想法:如果你认为吃肉是件快乐的事,那你就是以索取别的生命来寻欢作乐,这就成了坏事了;如果你吃肉仅仅是因为没有别的食物,或没有肉吃就难以维持生命,那就不是坏事。”⒁推及于酒,也是同样道理,在某种非吃酒不可的环境时,饮酒亦不算是坏事,只要不影响对信仰的坚定。当然,对藏区来,酒毕竟与肉在“生存必需”这点上,不能相比。因而格鲁派戒律,不戒吃肉,但仍戒酒,僧人饮酒的事例是极少的。 还要指出的是,佛教的四大“根本戒”中并不包括戒酒(四根本戒即入门五戒中除酒以外的四戒)。可见酒并非在佛教深恶痛绝之列。只不过对出家人加以酒戒,防止其贪杯乱性,不能致志于修行,对于广大的信教群众来说,仅要求信仰教义,并不苛求戒律。自然在四根本戒之外的酒戒更不会施之于群众了。因而,尽管寺庙中戒酒,民间的造酒、饮酒照样兴盛发展。事实上正是这种文化上的兼容和涵化,使得藏族的酒文化更具特色。美国著名文化人类学家L. A.怀特有一句名言:“文化的目的就是满足人的需要。”⒂藏族的酒文化正是在满足雪域高原人们的需要中诞生、形成的。它也必然会随着藏族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需求的提高而向前发展。注释:⑴任乃强:《羌族源流探索》P27-30。⑵《太平御览》卷82引《帝王世系》说。⑶马长寿:《氐与羌》P211。⑷王嘉(子年):《拾遗录》。⑸关于热巴金醉饮之酒,藏文史籍中有米酒(《王统世系明鉴》等书说)、葡萄酒(《贤者喜宴》等书说)二说,本文取前说。理由是一,前说成书较早,二,由第萨摩石刻等文献看献与赞普之酒多为米酒或青稞酒。⑹《明实录》洪武七年七月己卯条。⑺(法)石泰安(R. A. Stein):《西藏的文明》第一章。⑻王沂暖祀:《格萨尔王传·降伏妖魔之部》。⑼任乃强:《西康图经·民俗篇》P67-68。⑽李时珍:《本草纲目·酒·发明》。⑾彭仲巴·才丹:《茶酒仙女》。⑿见桑杰坚赞著,刘立千译:《米拉日巴著》P157。⒀见土登晋美诺布、柯林·特尼布尔著:《西藏-历史·宗教·人民》第七章。⒁上书第十章。⒂(美)L. A.怀特:《文化的进化》P9。酒俗参考文献:赤列曲扎:《西藏风士志》、顾笃庆等:《西藏风物志》、杨仲华:《西康纪要》、查骞:《边藏风土纪》、于式玉:《黑水民风》、石川荣吉:《现代文化人类学》及《青海藏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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